摘要

<正>2022年6月,《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统一高考考试科目。陕西省实行“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学生不再受文理科限制,可按照“3+1+2”模式,根据自身兴趣、特长等因素自由选择相关科目。这种模式必然会对学生的适应和教师的教学产生直接影响,各科目的选考和教学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