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场域是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核心要素之一,是充满"博弈"的空间结构,行动者在拥有一定资本数量的情形下,在特定场域中形成有着性情倾向的惯习以供自己选择某种策略应对此种"博弈"。文章根据场域理论分析少年司法场域与社会工作的竭诚合作,少年司法场域宏大而特定,主流意识以"法"为主,社会工作以"人"为主,契合之处也遭遇多种困境。文章以Y市司法社会工作实践为背景研究,分析Y市司法社会工作者在少年司法场域中因法律地位不明确、专业能力不足、各种资源尚缺面临的实践困境。

  • 单位
    湖北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