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腐治权的机制主要包括权力制约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目前人们对前者已产生足够重视,但对后者的理论证成和实践运用还相对不足,这有碍于我国法治反腐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健全与创新,也影响腐败治理的整体成效。权利之所以能够制约权力是由其特定功能决定的,权利具有制约权力的根本性、广泛性、激励性、内生性、多样性和系统性等功能优势。从法理视角解答权利制约权力何以可能,对于推进和保障公民参与腐败以及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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