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首次提到网络虚拟财产,填补了此方面的法律空白,但网络虚拟财产具体的保护措施依然有待立法完善,而民法典继承编的修订为解决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通过比较研究和社会调查等方法,提出广义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对其继承方面的理论和现实困境进行分析,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将其分为涉及隐私和不涉及隐私两类,以游戏账号和电子邮箱为例,分别采取不同的继承方案,最终在现行《继承法》框架下,构建一个有其特殊性的继承机制弥补现行法律存在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