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具有国际私法意义的法律选择协定,海牙国际私法协会的《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原则》是当前国际社会唯一集中体现和反映商事合同法律选择原则内容的协定。这一协定不仅对于欧洲的国际私法选择具有重要法律意义,而且给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提供了规定模式,对国际私法发展具有极大理论和现实影响。而其中的第3条内容,由于是该原则协定的自治规则重心,并且是新的合同统一法的选择适用新变化条文,且同时对此的适用选择争议亦多,国际私法极有必要对此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