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启示

作者:陆杨洁; 姚秋娉
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20, (11): 47-48.
DOI:10.16724/j.cnki.cn33-1290/p.2020.11.019

摘要

<正>一、基本案情为推进"森林浙江"建设,R市政府将创建工作任务下达给各镇街和有关单位,并对创建项目予以资金补助。R市F街道A村决定建设文化公园,设计方案经市政园林局、R市平原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平原绿化指挥部)、F街道、A村等部门会审,确定公园绿化部分资金由市平原绿化指挥部承担,景观部分资金由F街道与A村经济合作社各承担50%。2012年,该公园以市平原绿化指挥部与A村经济合作社为业主单位进行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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