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湖南省湘乡市村庄规划11个试点村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得到参与主体对宅基地整理的意愿数据,结合自然及区位、社会经济等方面限制因素,运用人均宅基地标准法和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测算出11个村的宅基地整理现实潜力。村庄规划将11个村划分为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拆迁撤并类、集聚提升类和其他类5种类型。本文通过比较5种类型村庄的整理潜力测算结果,得出以下结论:11个村平均理论潜力占宅基地总面积的39.70%,现实潜力占理论潜力的72.62%。不同类型的村庄整理潜力存在较大差异,拆迁撤并类和集聚提升类村庄理论潜力较大,城郊融合类与其他类村庄理论潜力较小。城郊融合类和集聚提升类村庄自然及区位和经济限制性较小,农户整理意愿相对更低,现实潜力较小;而拆迁撤并类、特色保护类和其他类的村庄自然及区位和经济限制性较大,但农户整理意愿更为强烈,现实潜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