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涉及基因编辑临床研究的法律规制模式应对基因编辑技术风险存在的缺陷主要包括风险责任分配落空;监管方式有效性削弱;损害救济与补偿不足。风险社会理论为风险法律治理提供了借鉴——风险责任理念,即通过对临床研究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分配实现风险责任的合理分担。立足于风险责任的合理分担,进而提出基因编辑临床研究法律规制的具体策略:划定权利边界;创新监管方式;增强自我规制;丰富损害救济与补偿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