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政办函[2019]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的《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