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职工提问:郑某于2015年9月21日入职某咨询公司,担任咨询师一职,于2017年9月19日离职。郑某离职后,其负责签单的学员于2017年11月1日退课。在不考虑退课的情况下,郑某2016年的年终奖为14160.08元,咨询公司只向郑某支付年终奖5700元。咨询公司称,其与郑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确认过《咨询师薪酬与激励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年终奖分两部分发放,分别在次年年初和次年公司表彰大会上发放。但是郑某在公司表彰大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