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外生式、内生式发展后,如何保障村民在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过程中获得利益,是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文章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工具,分析了浙江宁波象山茅洋乡引进社会资本,带动村民发展乡村旅游的三个阶段,剖析了村民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动态演化过程,总结出了乡村旅游的阶段性发展模式。研究认为,乡村旅游在不同发展阶段需要平衡“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利益分配机制的主观公平性决定了公司与村民合作的稳定性,村两委是协调村民与公司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代理村民行使对公司监督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