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营改增税政制度逐渐实施,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方式和方法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在"应缴税费"这一申报科目名下另外增加10个围绕增值税业务制定的下属科目,同时要求"应交增值税"这一二级科目名下设置10个专栏,本文就该规定针对其变化进行较为详细的解读并对增值税会计处理变化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