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试图检验2003-2005年中央废除农业税改革对农业发展及地方政府行为所造成的一系列影响。将这次改革视作自然实验,利用双差分方法并结合1999-2009年的县级数据,本文发现农业税的废除提高了劳均粮食产量,可解释2003-2005年粮食增长的11%;农民收支由于这次改革均有所增加,进而降低了城乡收入差别。我们的结果还显示这次改革的作用超出了农业范围并显著地影响地方政府行为:虽然获得一定数量的转移支付,但地方政府的净收入在改革后有所减少。为了弥补损失,地方政府可通过卖地提高收入,这导致了可耕地面积的降低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改革的正面作用。上述发现凸显出在一般均衡框架下进行政策评估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