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地方标准复审。根据复审情况,以下1项地方标准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废止,现予以公布(见附件)。附件: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2年标字第2号(总第2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