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粪尿量概算及污染状况分析——以山东省为例

作者:张羽飞; 王丽霞; 庞力豪; 姜凯阳; 邵蕾*
来源:黑龙江畜牧兽医, 2020, (03): 60-64.
DOI:10.13881/j.cnki.hljxmsy.2019.03.0379

摘要

为了评价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根据2017年山东省各地级市畜禽饲养量和各类畜禽排泄系数估算粪尿年产生量,计算氮、磷土地承载力,评估粪尿污染风险。结果表明:2017年山东省全省畜禽粪尿年产生量为12 419.00万t,粪尿产生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分别为301.75万t、256.14万t、25.80万t、74.75万t、24.64万t,耕地总氮、总磷负荷分别为98.28 kg/hm2、32.37 kg/hm2。山东省17个地级市中,德州市耕地总氮负荷为182.94 kg/hm2,超过欧盟规定限值(170 kg/hm2);德州市、潍坊市、滨州市耕地总磷负荷分别为45.07 kg/hm2、36.71 kg/hm2、36.00 kg/hm2,超过欧盟规定限值(35 kg/hm2)。德州市的单位耕地猪粪当量负荷级数为Ⅲ级,济南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日照市、滨州市、菏泽市的单位耕地猪粪当量负荷级数为Ⅱ级。说明山东省畜禽粪尿产生量大,个别地级市粪尿污染物产生量超过欧盟标准,单位耕地猪粪当量负荷数总体为Ⅱ级,畜禽粪尿对环境稍有影响。

  • 单位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