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把落实“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作为总要求。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从“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一体化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将降碳要求纳入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在源头防控上,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结合;在过程控制上,与清洁生产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结合;在末端治理上,与生态环保督察制度、环保激励制度结合,统筹减污与降碳的目标、政策和制度,推动构建减污降碳协同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