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法发[2016]32号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的计算标准、从重处罚的情形、既遂标准等。本文旨在研究该指导意见颁布后对司法实践的指导现状,并结合电信诈骗犯罪自身的特点从经济学角度对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阐释。最后结合当下针对此类犯罪的事前预防,从受害人防范投资、隐私保护等多个视角为预防电信诈骗提供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