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欧美及日本一些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通过新的研究资料以及新的研究思路,开始对以往传统的马克斯·韦伯式讨论中国问题方法进行反思,进而重新评价早期中国的一些法律制度和思想。以美国哈佛大学的肯尼斯·温斯顿和日本京都大学的冨谷至对《韩非子》研究为例,他们采用不同以往的研究思路,去发现《韩非子》这类著作中具有"法治"意义的现代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