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新加坡、上海、青岛、香港、深圳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模式研究的结果表明,资源型+特许经营、核心棚改国企主导、骨干建材民企主导及政府建设部门主导是目前国内外运行相对成熟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模式。文章以深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研究对象,以上述4种管理模式为条件进行分析,探明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结合深圳市的特点,建立配套用地机制、收费机制、管理机制等,对深圳现有建筑垃圾管理模式进行优化。该项研究可为国内相关城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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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加坡、上海、青岛、香港、深圳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模式研究的结果表明,资源型+特许经营、核心棚改国企主导、骨干建材民企主导及政府建设部门主导是目前国内外运行相对成熟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模式。文章以深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研究对象,以上述4种管理模式为条件进行分析,探明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结合深圳市的特点,建立配套用地机制、收费机制、管理机制等,对深圳现有建筑垃圾管理模式进行优化。该项研究可为国内相关城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