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中多次出现的"常"字,俨然已成为其思想体系中一个重要术语。基于特定的文化渊源和社会实践,老子对"常"的哲学升华主要表现为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第一,以"复命曰常"立论,不但指明了"常"所具有的客观性和必然性,更在内容上指出"常"乃是对生命本原的回归与复初;第二,主张"知和曰常",指出"和"作为本质规定性的生命状态,乃是万事万物发展演化的"常态"和"长态";第三,强调"知常习常",彰显鲜明的实践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