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下平台用工法律关系定性研究

作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单国钧; 李军; 吴博文; 张建清; 范楷强
来源:人民司法, 2022, (07): 11-19.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2.07.001

摘要

<正>随着新就业形态下互联网平台用工(以下简称平台用工)规模的不断扩大,引发的民事纠纷也日益增多。由于平台用工形式的新颖性和多样性,且法律法规尚未对这个新生事物作出针对性规范,导致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对于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性质难以把握,尤其是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难以把握,进而导致对实际用工主体难以认定,对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也会产生不同认识。上述因素叠加,势必影响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