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公立医院由于政策、设备、资金等限制,导致人才流动非常迅速,基层公立医院往往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违反最低服务年限支付违约金,但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及其违约金规定对人才流动约束性不够有力,限制人才流动力度有限。本文基于实践经验并结合理论基础,就违约责任规定来限制人才流动展开探讨,以期留住人才,推动基层公立医院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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