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梳理不同时期的语文课程标准对“倾听”教学设定的目标发现:新中国成立初期,“听”是作为语音感知、普通话表达等能力提升的手段;进入21世纪,“听”既是过程方法也是目的,是核心素养培育的重要凭借,也是语文能力达成的目标。这一变化过程投射了学界对会话理论等语用学研究的逐步深入,促进了教育者对“倾听”本质的认识。然而,教学实践中还有一些教师停留在对“倾听”的手段性认知上。对此,我们结合语用理论和学生的学习生活特点勾勒了“倾听”教学的类型,初步细化小学语文“倾听”教学的要求,并建议加强小学语文教师对语用理论的学习,在教学实践中发挥“倾听”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