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宏观审慎监管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逆周期资本缓冲是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手段,旨在缓解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降低时间维度的系统性风险积累.巴塞尔协议Ⅲ建议将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计提和信贷/GDP与其长期趋势之间的正缺口(GAP)挂钩,一些国家已经据此建立了逆周期资本缓冲制度.中国银监会于2012年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但并未就该规定提供实施细则.本文认为:以社会融资规模(增量)/ GDP指标及其6季度移动平均值作为逆周期资本缓冲挂钩指标可以细化逆周期资本计提具体标准,能够有效预测到金融体系的脆弱时期并抑制信贷的过度扩张,从而在经济上行周期增加资本充足率要求以健全金融监管,经济下行周期降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是典型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指标,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 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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