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厅发[2019]1号2019年1月1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要求,改革完善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