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初期,中国对非能源外交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四种各具特色的能源合作方式:国家援助框架下的能源合作、以投资换能源、能源共同体、市场投资。这四种能源合作方式相互转化,资源国政权掌控力越强,社会成熟化程度越高,该国的能源项目商业化程度越高。在四种能源合作方式中,双方政府都起到牵头、主导、最终决策的作用。决定中非能源合作方式形成的根本原因是资源国政府的掌控能力,该原因包含三个构成要素,即对资源国政权的控制力、管理能源的能力以及政策制定的能力。任何要素的变化均会导致中国政府调整对非能源合作的方式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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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