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附属刑法是指具有刑法立法权的国家立法机关在经济法、行政法、民法等非刑事法律规范中规定罪状及法定刑的刑事责任条款的总称,具有附属性、补充性和分散性等特征。在非刑事法律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间接规定了罪状及法定刑,故我国具有真正的附属刑法,但在附属刑法条文立法模式上却存在争论。根据罪刑法定等理论与实践要求,建议采取独立型附属刑法条文设置方式,在条文中直接规定具体罪状与法定刑,从整体上优化我国的刑事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