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高考方案赋予学生选择考试性科目的权利,同时也对他们的选择力提出了要求。通过对第三批新高考试点省份之一的广东省部分高一学生进行抽样调查发现,决定学生选择科目的首要因素是重要他人的意见——包括家人、亲朋和教师等;其次是机会因素,包括未来职业和专业的需要等;最后则是体现自身优势和兴趣等的个人因素。可见,学生选科过程中受他人影响较大,自主选择能力不足。基于此,提高学生科目选择能力成为当务之急。建议建立系统的选科指导体系:其中,学校需要打造选科指导课程体系,提升学生整体选择力;政府需要构建学生选科服务体系,提升教师和家长等重要他人的指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