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成年意定监护公证需求呈增长态势。我国《民法典》第33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为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支撑,但由于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且缺少具体操作规范,实务层面踯躅前行。目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关于“意定监护”的裁判文书仅不到50件,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如何落地实施成为现实问题。本文结合公证案例,对成年意定监护公证实务作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