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对珠海地区5家第三级甲等医院的电解质检测结果进行比对,为珠海市实行检验结果互认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低、中、高各10份血清,同时在5家医院测定电解质钾(K)、钠(Na)、氯(Cl),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比对。相互偏差在美国临床医学检验部门修正法规(CLIA′88)允许的最大误差的1/2内则表示结果可以互认,相互偏差在CLIA′88允许的最大误差1/2外的则表示结果不可互认。结果 5家医院电解质测定结果差异符合CLIA′88的规定要求。结论 5家医院的电解质检测结果可以做到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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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珠海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