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的经济体制中,我国的市场在政府的引导下不断完善,而政府的项目管理模式也悄悄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全方位管理模式,转变为现在的分管科学、职能明确的管理模式,责任承担人也更明晰。西方国家项目管理工作已颇为成熟,但是我国的相关制度依然践行在实践层面上,没有得到理论化发展,更没有在这些方面达成公认,很多单位对自己也没有足够清楚的认识,制定的发展方向过于宽泛,无法用来指引相关工作,因此未来的重点应放在发挥代建制功能与作用上,该类问题的解决对政府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弥足关键。

  • 单位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