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淮南子》持守“道”“事”并举的文化理想,明确提出以“道”为本、以“事”为变的价值原则,力图来解决终极玄思之“道”与现实规制之“事”间的对立分野。由此构筑完整的生命意义,实现“与化游息”与“与世浮沉”相统一的人生境界。这种文化理想的建构既是先秦以来道论的逻辑演进,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呈现。“道”“事”并举,不仅是一种新的文化理想形态,更体现出《淮南子》对于大汉王朝一种文化共同体的建构需要。《淮南子》所承担的对大汉王朝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想象和认同,是一项“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要略训》)的宏伟思想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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