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这个数据为王的时代,数据尤其是个人信息数据的保护理应重视。隐蔽信道技术这类新兴技术由于其自身弊端及其应用威胁,给个人信息数据的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面对技术的更新,相关措施的制定难免滞后。多方参与治理,强化对新兴技术本身的约束,增强数据库安全建设,进而构建更为完善的机制,是个人信息数据保护的有益尝试,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精神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