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收入准则采用“五步法”模型解决企业收入确认问题。由于“五步法”模型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涉及单项履约义务的认定、商品控制权的转移是在某一时段内发生还是在某一时点发生等职业判断事项,导致实务中对一些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这一点在建筑设计类企业表现得尤为明显。本文在对建筑设计类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后认为:建筑设计企业可将设计合同按工作阶段拆分为多个单项履约义务,该等履约义务属于时点履约,应在完成每一阶段工作时确认收入。这种做法与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较为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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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