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在证据领域的应用才刚刚起步,从涉及区块链证据的裁判文书的数量可以窥探出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等优势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除去需要技术改革降低区块链本身的技术风险外,还应当完善对第三方存证平台的规制,建立技术自证规则,坚持证据质证,简化法院审查步骤,填补司法解释的空白,明确统一的审查标准,促进区块链在证据领域带来的巨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