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在2015年正式实施之前,经历了20年的早期探索历程。"抓大放小"的原则隐含了分类改革的思想萌芽。国有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的困境促使学者反思单一市场化的改革方式,认为国有企业应根据其自身性质选择改革方式。学者们提出了多种分类方式,虽然说法不同,但其核心逻辑比较类似,即具有公益性的企业应采用国有国营方式,垄断企业、重要行业实行国有国控,其他的竞争性企业则全面市场化。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公益类和商业类的二分,并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