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美国、欧盟和日本等经济体已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了"跨境数据自由流动"相关规则。文章基于2010~2017年OECD的经验数据,利用扩展的引力模型对签订"跨境数据自由流动"的贸易效应展开经验研究。结果表明:(1)"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对数字贸易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数字贸易分部门中"跨境数据自由流动"的促进效应具有异质性,它在部门"保险"和"其他商业服务"产生了显著的贸易促进作用,而在"金融""知识产权""个人文化娱乐"尚无有效的贸易效应。(3)随着ICT普及率的提升,"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更容易起到正向的贸易促进效果。(4)贸易双方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越大,"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对数字贸易的促进作用越明显。(5)"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可缓解距离对贸易的阻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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