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死亡赔偿请求权主体的认定

作者:陈中林; 陈江平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29): 41-46.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29.011

摘要

<正>【裁判要旨】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办理了其丧葬事宜的亲属有权就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和交通费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因五保户无法律上的近亲属,与其形成实质上扶养关系的较近的亲属请求侵权人赔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违反法律、司法解释可推知的规定,且符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事立法指导思想以及公序良俗原则的民法基本原则,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