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简要介绍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概念,分析了乡村法律顾问机制的运行情况存在的不足之处:立法不完整、法务资源不充足、司法服务体系未建成等;探索了改善乡村司法顾问体系的建设方法:开展专项立法、补充法务资源、构建司法体系,以此全面建成乡村司法服务系统,发挥法律制度的积极作用,有效解决乡村法务争端,维护乡村法律治理的有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