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因编辑时代,人格尊严遭遇到了来自于基因科技的巨大威胁与挑战,引发了诸多伦理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人类基因胚胎技术一旦被滥用,将可能对人格尊严、意志自由、平等存在、公正追求、安全目标等法律价值与道德理念产生挑战。剖析基因编辑可能造成的多维风险,指出其伦理争议与立法体系缺位,可以厘清其蕴含的责任追究与权利救济等法律问题。基因编辑立法应以人的主体性、价值性与尊严诉求为基准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从人格权保护的视角对此有了初步的立法关照,但关于基因编辑的立法还待细化。而要实现风险防控,保障主体权利,必须贯彻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立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其立法策略,才能构建出法律风险规制与涉事主体权利保障相契合的基因编辑技术法律规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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