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近年来快速累积,给金融体系平稳运行埋下了一定隐患,规范举债成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本文基于政府工作目标的上下级传导构造独特的工具变量,并以隐性债务规模和政府规范举债工作目标的交互项来衡量政府隐性债务压力,分析其对地方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行的影响。研究发现,我国政府治理体系中规范举债工作目标由上至下的传导是有效的;高隐性债务压力的地级市会控制PPP项目推行的规模。机制分析表明,隐性债务压力通过约束地级市项目资本金投入而对PPP项目的推行产生影响。本文的发现证实了上级政府工作目标是下级政府制定工作目标的标杆,同时为地级市在隐性债务化解背景下的PPP项目资金本融资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