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领域软法的绿色转向在我国《民法典》尚未出台的“前法典化时期”就已经有了较多实践,《民法典》中“绿色原则”的导引作用和“双碳”目标的确立加速了其绿色转向进程。以“双碳经济”为导向,当下的绿色转向与之前的绿色实践相比,具有层级更高远、目标更明确的特点。基于市场规制领域和宏观调控领域的双重视角,可以发现经济领域软法发生绿色转向的积极探索,当然也存在有待回应和改进的问题。展望绿色转向的应然路径,应以法典化时代的经济运行逻辑和法治建设逻辑作为基础,以绿色意蕴丰富相关软法的理念与制度,进而推进“软硬兼济”的经济法治体系实现整体性绿色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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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