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民发[2020]73号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杭州钱塘新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函[2017]67号)、《中共杭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任务举措落实的通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杭政函[2017]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