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确权制度是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已有一审法院在新近一起专利侵权案件中对涉案专利权的效力问题尝试进行审查,但由于“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的法律限制,二审法院仍无法直接在侵权诉讼中拒绝对不当授权专利的“保护”,专利是否有效仍有待行政审查。“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导致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周期过长,亟待对之进行改革。现有改革方案各有利弊,且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由于在现有改革方案中,有的缺乏理论支撑,有的缺乏实效性,难以成功推动相关法律的修改。专利行政部门与法院合理分工的“二元制”确权模式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有望解决我国现行专利确权制度所引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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