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厅发〔2022〕37号2022年11月1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督办评估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督办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倒查火灾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