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提升修复生态环境损害的效率和成果,我国于2015年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在该方案中,将磋商增设为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本文在归纳、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磋商程序的基础上,找出运行该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希望对制度的有效运行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