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春秋时期除了上述秦、楚、晋、齐等国在文献里有着与县有关的记载外,吴国也有一条相关的史料。《史记·吴世家》云:“王余祭三年,齐相庆封有罪,自齐来奔吴,吴予庆封朱方之县,以为奉邑。”不过此事于《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但云“吴句余予之朱方”而已,未出现有县字。然其时县邑通称,书县与不书县未必有截然的分别。此外还有一重要现象是,有些诸侯国的地方组织虽称邑,但其性质却与县无异,鲁国的情况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