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我国政府投资型建设项目开始实行项目法人制以来,项目法人制在农林水利、交通、市政基础等工程建设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这种项目管理制度有其体制上的弊端,工程管理现状也令人担忧,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的安全问题最为突出,安全风险管理依然严峻。鉴于政府投资项目安全事故频发,以及安全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本文从实际出发,针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的安全管理现状认真分析,并提出了优化项目法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项目基层安全管理组织,提出全过程"主动安全管理"的思想,并创建项目法人、监理方、承包方三方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平台等方面的管理对策。

  • 单位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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