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雍正时期清政府在西南地区实施“改土归流”政策。雍正十三年裁永定卫设永定县,政策制度变革导致该地区人口来源呈现多样化特点,永定县成为民族聚居的区域。该文通过梳理历史文献和族谱等地方文献资料,明确永定县人员的构成来源,其主要有六大类:一是宋元时期自发迁入永定地区的人员;二是明代官方主导下军事性质的卫所移民,军户转民户;三是明代早期政府招民垦荒政策的实施,江西填湖广,客民迁入永定定居;四是明末清初为避灾乱迁至永定卫定居,后在永定卫发展形成氏族;五是因清初赋役制度改革,“招徕劝垦”荒地、“酌量升科”政策执行,驱动无户籍流民自发迁入永定县;六是“改土归流”政策实施后,传统隔离政策取消,界限消除,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自发迁入,包括原茅岗土司部分辖区的土民。研究清代永定县人员构成有利于永定县社会治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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