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办[2021]5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快推进我省医养结合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二部委《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提出以下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